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爸爸用兒子名字買房免稅? 一位醫師的案例告訴你:多繳數十萬都有可能!

| 2025-10-27

 

近年來不少人為了「避稅」、「節稅」或「讓孩子先有房」,選擇將土地或房屋登記在親友名下,也就是俗稱的「借名登記」。新竹市稅務局最近發出警告:別以為借名沒事、返還就能免繳稅!其實,只要牽涉到土地移轉,就逃不掉土地增值稅這一關,反而房屋部分倒是有機會免契稅,差別就在「有沒有契約行為」這件事上。

所謂「借名登記」,就是房屋或土地實際上不是登記在真正所有人的名下,意即「你的房子不是你的房子」,例如,有些人想避開貸款限制、繼承糾紛,或單純覺得稅率太高,就把不動產登記在家人名下,這在法律上雖很常見,但在稅務面卻是雷區。

新竹稅務局指出,一旦這類「人頭房產」要返還給真正的持有人,土地的移轉就被視為一個新的交易行為,依法必須申報土地增值稅。即使是透過法院判決、調解或和解的方式返還,都不影響這個認定。簡單來說:「不管你當初怎麼借名,只要土地要回來,就一定要報稅。」

至於房屋部分則不一樣,因為契稅針對的是「契約性質的移轉」,例如買賣、贈與或交換。若返還只是恢復原本的權利關係,並非新的契約行為,就不需要繳契稅。這也是這次稅務局公告想提醒民眾的重點:「房地不同調,千萬別一視同仁」。

◆醫師家庭「借名返還」被補稅 一念之差代價驚人◆

稅務局分享一個真實案例:新竹一名黃姓醫師的父親,於民國99年購買房地,為了方便,將房地「借名登記」在他的名下,但幾年後,黃醫師的哥哥得知此事,甚至提告要求黃醫師返還給父親。法院最後判決由黃醫師名下的土地返還父親名下,看似只是「改回原來的樣子」,沒想到卻因此被稅務局盯上。

結果,這塊土地被認定為「所有權移轉」,依法須課徵土地增值稅。此時,土地所有權移轉,應以民國99年取得土地之公告現值為前次移轉現值,並以113年起訴日當期之公告現值,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,核課土地增值稅,光是這筆稅金就超過數十萬元。

不過幸運的是,房屋部分並沒有被課契稅,因為法院判決屬於「返還名義」行為,不具契約性質。這起案例讓不少人驚醒:「借名登記看似方便,但返還時可不會打折,該報的稅一毛都少不了。」

永慶房屋契約部經理陳俊宏指出,房屋返還要不要繳土地增值稅,要視法院如何判決,若法院判決書內容是自始無效回復所有權,就不用繳土地增值稅,直接過戶,若屬於借名登記移轉,屬於無償移轉,由原始出資人為納稅義務人,也因為是無償,所以土地增值稅無法適用自用稅率,需以20%~40%不等的稅率計算。

◆稅務局4大提醒:想返還,先算清楚再說◆

1.返還土地等同「新移轉行為」:

不論借名登記的形式是買賣、贈與、交換或其他方式,只要返還土地,就要依《土地稅法》第28條申報土地增值稅。

2.返還房屋可能免契稅:

若沒有新的契約關係(如單純返還名義),則不屬契稅條例課徵範圍,可免契稅。

3.法院判決、和解也要注意:

若返還方式具契約性質(例如雙方簽和解書),仍可能被課印花稅或契稅,必須逐案判定。

4.不確定就問專業人士:

若你手上有「借名登記」的不動產,建議主動向地政代書、稅務會計師或地方稅務局諮詢,以免事後被追稅、補罰一筆冤枉錢。

借名登記」不是犯法,但也不是免稅的安全島。稅務局提醒:土地返還要報稅、房屋返還可免稅,但條件要搞清楚。對多數換屋族、資產轉移族來說,現在最聰明的做法,就是返還前先諮詢,申報後才安心。

 

Yahoo奇摩房地產編輯部   2025年10月21日 

新聞來源: https://tw.stock.yahoo.com/news/%E7%88%B8%E7%88%B8%E7%94%A8%E5%85%92%E5%AD%90%E5%90%8D%E5%AD%97%E8%B2%B7%E6%88%BF%E5%85%8D%E7%A8%85%EF%BC%9F%E4%B8%80%E4%BD%8D%E9%86%AB%E5%B8%AB%E7%9A%84%E6%A1%88%E4%BE%8B%E5%91%8A%E8%A8%B4%E4%BD%A0%EF%BC%9A%E5%A4%9A%E7%B9%B3%E6%95%B8%E5%8D%81%E8%90%AC%E9%83%BD%E6%9C%89%E5%8F%AF%E8%83%BD%EF%BC%81-001139208.html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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